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(烟台)环海农贸城只许用指定塑料袋

  在日常生活中,您是否遇到办事难、 行风差等问题所带来的烦恼?是否遇到优质服务 所带来的愉悦?《今日烟威》 推出的新闻原声记录栏目《录音笔》将把广大读者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原声记录,并做跟踪调查,帮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。

  物业强制用一种塑料袋

  经营业户反映,物业不允许业户购买其他厂家生产的塑料袋,而强行推销烟台市振华塑料制品厂生产的塑料袋,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了。业户在每个季度交摊位费和房租费时,还必须交上600元的环保塑料袋钱,否则,就不允许在环海农贸城里摆摊卖货,就要取缔业户的经营资格。业户们被逼无奈,只好交钱。向物业交钱之后,可凭着单据到指定的专卖店去提取塑料袋。

  物业差不多每天都到各个商铺检查塑料袋的使用情况。为了应付检查,业户只好把购买的指定塑料袋挂在门前或摊位显眼之处。指定的这种塑料袋虽说已达环保标准,难道购买其他厂家的、同样达到环保标准的塑料袋就不行吗?如果价格便宜一些也就罢了,可是这种塑料袋价格不是很合理。在使用塑料袋上,物业不应该强制。

  记者调查物业称为杜绝不合格塑料袋

  记者来到环海农贸城,随机走访了八九家商铺。商家都认为,物业强制商户购买指定塑料袋的做法很不妥。一老板称,这是一种垄断行为,用户完全可以购买其他厂家的塑料袋,只要达到环保标准就可以。

  记者来到环海农贸城环保塑料袋专卖店,看到在专卖店右边墙上,用胶带贴着1到6号大小不等的环保塑料袋,塑料袋上用笔写着价格,1号最大,25元/扎,6号最小,3.5元/扎。前台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说,1扎50个,商户拿着环保塑料袋缴费单据,就可以在这里领取环保塑料袋,商户领了多少,都有账目记录。

  记者来到环海农贸城物业管理处办公室,副总经理崔文成告诉记者,2009年8月份,他们下发通知,要求环海农贸城业户使用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指定的塑料袋,2010年3月份,又下发了一次通知。崔副经理还给记者看了两次通知的内容。2010年3月的通知上有这样的内容:所有市场业户必须按市场规定,统一到市场物业部门购买使用,如发现有违规使用不合格塑料袋者,将严格按照“限塑令”及市场规定由工商部门查处。

  崔副经理说,“限塑令”刚实施的时候,他们曾指定过七家环保塑料袋厂家,但一些贪小利的业户,却在偷偷使用不合格塑料袋,工商部门跟物业管理处也查处过多次,还是无法杜绝不合格塑料袋的使用,物业管理处于是采取了这么个措施。

  部门回应商户有权用其他合格品

  18日下午,记者来到芝罘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办公室,就此事进行咨询。工作人员李洋解释,根据“限塑令”相关规定,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,开办单位可以实行环保塑料袋统一采购、销售,这是政策所允许的。但是,如果强制商户购买指定塑料袋就不对了,每位商户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,他们可以购买其他厂家的合格环保塑料袋。 但是,“限塑令”并没有相关规定,对于这种强制行为,有何具体处罚办法。

  李洋认为,要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环保塑料袋的流通使用,应该从生产厂家入手。如果没有厂家生产不合格塑料袋,不合格塑料袋就流通不起来。强制使用一种环保塑料袋,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措施。

  (大众网-齐鲁晚报 见习记者 冯荣达)